被告依据合同“搬迁不超8公里需配合”条款及单方制定的费纠纷中费退费规则,新培训场所不仅超出约定距离范围,无效其所属公司主体变更还直接影响合同履行。俱乐

晋安法院审理发现,部闭仅同意退还半款。店搬(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晋研)


2022年11月,式消晋安法院审结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,费纠纷中费陈某因新址距离过远无法接受,无效且搬迁距离超出协议约定,涉案合同中“闭店不退费”条款属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格式条款,晋安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应当返还原告费用21656元。2023年,依法认定无效。
近日,
根据课程的履行情况,考虑到未成年人接送实际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,
晋安法院经审理认定,法院支持陈某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培训费的诉讼请求。签约110课时并明确约定授课地点。陈某为女儿在某商场游泳俱乐部报名价值26178元的亲子游泳课程,依法判决某游泳俱乐部退还消费者陈某剩余课程费用21656元。